广东省市监局关于委托实施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24号)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监局决定将生产企业所在地为广州、深圳市区域内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事项委托广州、深圳市市监局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广东省市监局实施的生产企业所在地为广州、深圳市区域内的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委托广州、深圳市市监局实施,包括相关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的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行政许可撤销、注销等全部权限。

 

  二、委托事项统一使用广东智慧药监审批系统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广州、深圳市市监局实施受委托的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及广告批准文书文号,均使用广东省市监局统一编号,抖客网,实行电子证照管理。

 

  三、上述事项委托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

 

  四、自2022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市监局不再受理生产企业所在地为广州、深圳市区域内的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申请及换证申请。在此之前已经受理的相关许可申请,由广东省市监局完成审批及后续审查工作。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监局

 

  2022年10月2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事项的通报(2022年第24号)

原标题:【广东省市监局关于委托实施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24号)
内容摘要: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54411.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湖北省市监局关于《湖北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下一篇:辽宁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情况考核方案》的通知